亲爱的新生代顾问,您好,我有PR身份,我老公是citizen,我的报税收入足够支持父母与继父三人办理Super Visa。父亲母亲以及她男友三人都有在职的稳定工作。
我父母分居多年,但一直未离婚;我母亲有一位在一起多年的感情稳定的同居男友。
现在有几个方案,想请问哪一个更合理,更容易获得签证的审批?
A. 先帮父亲办理超级签证,等父母离婚、母亲再婚,再给母亲和继父办理超级签证。
B. 趁父母还未离婚,先以父亲母亲为一个团体来办理两人的超级签证,等签证获批,再办离婚和结婚,然后再帮我母亲和她未来老公办理超级签证。
C. 让父母尽快离婚,然后我母亲和她男友结婚,等一切办妥,再分别帮父亲申请,以及母亲和她未来老公申请。
情况比较复杂,提前感谢您的时间和耐心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