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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工作时间计算和PGWP 有效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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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
      MWL
      最后由 编辑

      您好,在曼省读一个9个月的项目。毕业后,学校只给9个月的PGWP。这个时间足够申请移民吗?计划方案是6个月工作后提交省提名。看样子时间似乎不够。有同学说,毕业后提交毕业工签审批时间,如果在工作,那这段时间的工作,也可以计入移民所需的工作时间。如果审批3个月的话,就有3+9,12个月的时间用来工作和提交省提名。这种算法正确吗?另外,如果是part time的工作,但是每周工作时间超过了40个小时,可以被认定为full time,被移民局认可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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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
        小小米 @MWL
        最后由 编辑

        @MWL 正确。每周超过30小时就算full time。

        1 条回复 最后回复 回复 引用 0
        • M
          MWL
          最后由 编辑

          那如果审批时间是1个月就下来了,那时间不是只有10个月?:(

          小 1 条回复 最后回复 回复 引用 0
          • 小
            小小米 @MWL
            最后由 编辑

            @MWL 对啊。

            1 条回复 最后回复 回复 引用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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