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请教一下关于担保父母的收入问题。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pr,过去三年(18,19,20年)只有T4的收入,每年大概是45k.
我离异,一个小孩跟前妻生活,也不打算申请他过来;现在想申请我的父母过来。看新生代网站的消息,大概了解到,申请父母团聚的话,需要前三年的收入高于LICO的30%(我的情况按照4人计算)。(如果我理解有误,请帮忙指出。)
我的问题是:
1)22年的LICO(4人)是$51,267吗?(没找到官方资料,这数字是某个网站看到的)
2)要是从今年报税开始,我想申报自己的收入到LICO的130% ($51,267*130% = $66,647.1),并且接下来三年也这么报,不知道是否可行(假设政策不变)?
3)高出的收入部分,怎么申报可行?比如说是赌博得来的?
谢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