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幫家人申請觀光簽證ETA 已經申請了兩次 但是每次都被拒簽,拒簽的原因是因為他說家人是公民因此不需要申請。但好笑的是家人根本連加拿大都沒來過怎麼可能是公民...
寫webform詢問原因 也都是罐頭訊息或是說只要是公民就不需要ETA...這件事情已經變成羅生門不知道該怎麼解決...
有人有遇到過這個情況嗎?
大家好
最近幫家人申請觀光簽證ETA 已經申請了兩次 但是每次都被拒簽,拒簽的原因是因為他說家人是公民因此不需要申請。但好笑的是家人根本連加拿大都沒來過怎麼可能是公民...
寫webform詢問原因 也都是罐頭訊息或是說只要是公民就不需要ETA...這件事情已經變成羅生門不知道該怎麼解決...
有人有遇到過這個情況嗎?
如題。我和我partner都是PR,他已經符合資格可以申請護照而我還要等到明年。想問申請護照是否可以帶partner一起申請?
最近算分時遇到一個問題:
我在大學期間的有在一間公司Part-time工作並且工作類別是符合NOC 0AB的。
請問在填寫海外(國內)工作經驗時 是否可以將學生時期的工作經驗給算進去? 因為假如我不算學生時期的工作經驗的話我嚴格來說只有9個月的國內工作時間而已
不過我確實是有移民傾向的
我其實差不到一個禮拜就滿一年工作經驗 結果剛好這個拒簽信下來而造成這個尷尬局面
如果我持續工作並且持續拿paystub 之後移民提供這些資料就會被發現有黑工的情況嗎?
這個是主要原因嗎? 因為在信上他沒有跟我說這是拒簽原因
我看了他的規則之後稍微看了下我的自身狀態:
1. My 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 (PGWP) expired on or after January 30, 2020
2. I was in Canada as of January 27, 2021, when the public policy took effect,
and have stayed in Canada since then.
3. I lost my temporary resident status, but I will apply to restore it at the same
time as I apply for this open work permit
4. I included in my application that I am applying for an open work permit under
this public policy.
5. I have a valid passport.
應該就代表我符合資格吧?
本來PGWP是在2月初過期
後來政府剛好頒發這個18個月的延簽政策 因此在2月初也在境內提交申請 但後來發現我好像少給了一個文件
因此被拒簽? 而且還跟我說我這一刻開始就沒有Temporary resident的資格
可是我現在工作到一半...這是代表我必須要辭職嗎...
請問各位
最近有申請政府開放的PGWP延簽的人都有Include a letter在提交文件的時候嗎?
我最近收到政府拒簽的信 只有提到說我如果申請LMIA要跟雇主拿證明 可是我申請的不是LMIA是PGWP阿! 我個人猜測是因為我沒有Include a letter 來解釋我申請的原因
有人也遇到相同的情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