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han-RCIC 感谢回复,的的确确是同一个申请,只是final decision那一栏显示的是in process,之前显示的是withdraw。那也就是说我可以和老板说可以继续上班啦?
如果需要咨询、签约,请拨打1 (888) 622-6394(北美)或4006226394(中国)。通过论坛私信发帖联系新生代顾问的,请谨慎确认身份,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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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申请PGWP的十八个月延期被withdraw了,reopen case重新变成 in process后还可以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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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PGWP的十八个月延期被withdraw了,reopen case重新变成 in process后还可以工作吗?
两三个礼拜之前我申请的PGWP十八个月延期被移民官withdraw了(不是reject),理由是他们以为我已经是PR所以不需要工签了(其实并不是PR)。收到消息当天就申请了reconsideration并且停止了工作,因为当时原先的PGWP已经过期了一个多礼拜,应该是没有maintained status了。今天收到消息,这个withdraw的申请又reopen 变成in process了。请问一下现在我还可以继续工作吗?还是说必须要等到final decision出来才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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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关于NOC和Job duties的问题
我公司开具的证明信不是错的,只是用的是我部门一个比较通用的职位描述,但是我经理给我从入职后安排的工作全部都是编程相关的。我从NOC的网站上找了很多很多工作类别,里面描述的最多也只有好几点列出的职责中的一两点符合我公司证明信里描述的工作职责。这样是不是太冒险了呀?
虽然编程是我真实的工作内容,但是如果和公司信基本不沾边的话是不是最好不要用software developer来申请呀? -
关于NOC和Job duties的问题
我正在通过EE申请pr,我公司的给开具的employment letter上的job duties和我每天工作的内容完全不一样,我问了我们经理和hr他们都说没法更改这个employment letter。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应该按照我每天工作的内容来申请NOC还是应该按照公司开具的证明来填写NOC呢?我公司开具的证明中的工作内容全部都是传统工业控制,但是我实际的工作却是C++编程。我没法让公司帮着开具关于编程的证明。想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谢谢! -
求助关于申请EE时common law的一些问题
我和我女友从2017年末就开始同居,期间换过几次公寓但是都是住在一起。22年二月因为工作原因我去了另一个省(我仍然在公寓的lease上),同年九月她结束了那边的lease然后也搬过来和我一起生活到现在。
我们从19年开始开通了一个银行共享的saving账户主要用来相互转房租, 然后从22年10月开始有了一张联名的信用卡并且一直在使用。我们之前公寓的lease有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的lease(她22年9月搬来后的)上没有她的名字(但是她每月都通过银行共享账户给我转房租)。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还能按照common law来进行申请EE吗?我之前以为这样是算common law的,所以EE申请入池的时候填的是common law,但是昨天收到了邀请后仔细想了想又不太确定了。
另外我们EE申请入池的时候填写的是common law但是不跟随移民,这样移民管对common law的定义会不会宽松一些?如果移民管判定不是common law那我还能不能按照single申请?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