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论坛
    • ↔新生代主站(离开bbs)↔
    • 版块
    • 标签
    • 注册
    • 登录
    更多移民资讯、政策分析、项目介绍以及关于新生代,请访问新生代签证移民事务所。
    如果需要咨询、签约,请拨打1 (888) 622-6394(北美)或4006226394(中国)。通过论坛私信发帖联系新生代顾问的,请谨慎确认身份,以免上当受骗。

    求教关于common-law的问题

    签证
    2
    2
    1.4k
    正在加载更多帖子
    • 从旧到新
    • 从新到旧
    • 最多赞同
    回复
    • 在新帖中回复
    登录后回复
    此主题已被删除。只有拥有主题管理权限的用户可以查看。
    • M
      maping
      最后由 编辑

      我目前在给我和我对象申请旅游签。(我们目前在中国是同性伴侣)

      请问我在填写问卷时,应该如何写我们的婚姻状况?是common-law吗?

      如果是common-law,我看需要最后提供imm5409,这个我可以远程委托多伦多的律师来做吗?

      感谢

      1 条回复 最后回复 回复 引用 0
      • Ethan RCICE
        Ethan RCIC Staff
        最后由 Ethan RCIC 编辑

        也可以看看国内的公证处是否可以做 宣誓签字,监誓签字即可,不需要他们证明内容。或者我们也有国内的宣誓员,在深圳。

        申报cml按照正常逻辑是应该的,实际对申请的影响或者以后各种计划还是得多考虑。

        另外cml是连续同居满12个月以上

        1 条回复 最后回复 回复 引用 0
        • 第一个帖子
          最后一个帖子
        Powered by NodeBB | Contribu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