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论坛
    • ↔新生代主站(离开bbs)↔
    • 版块
    • 标签
    • 注册
    • 登录
    更多移民资讯、政策分析、项目介绍以及关于新生代,请访问新生代签证移民事务所。
    如果需要咨询、签约,请拨打1 (888) 622-6394(北美)或4006226394(中国)。通过论坛私信发帖联系新生代顾问的,请谨慎确认身份,以免上当受骗。

    EE 是否申报同居伴侣的问题

    移民
    2
    2
    1.9k
    正在加载更多帖子
    • 从旧到新
    • 从新到旧
    • 最多赞同
    回复
    • 在新帖中回复
    登录后回复
    此主题已被删除。只有拥有主题管理权限的用户可以查看。
    • J
      jason
      最后由 编辑

      请问如果在中国和伴侣同居超过两年,在填写EE申请表格时是否要选择common law relationship?因为中国是没有同居这种关系证明的,也开不出证明文件,我们也没有联名账户,是否可以直接以never married/single来申请呢?如果我申报了同居伴侣,但提供不出证明文件怎么办?我个人计划拿到绿卡后和伴侣结婚,走配偶担保对方来加拿大。但是我又担心,万一我现在以single身份申请,是不是会影响到后面的配偶担保?求解答。

      1 条回复 最后回复 回复 引用 0
      • Ethan RCICE
        Ethan RCIC Staff
        最后由 编辑

        如果满足commonlaw的要求,是应该申报的,材料也是大量证明你们同居的材料。按照single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果移民局发现了你们之前的同居关系,会认定在之前的申请中未申报家庭成员,按照移民法,这个人永远不能被你担保。 概率和风险问题。

        1 条回复 最后回复 回复 引用 0
        • 第一个帖子
          最后一个帖子
        Powered by NodeBB | Contribu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