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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E Common Law问题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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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aidenxu
      最后由 编辑

      如果按照 同居满一年 的定义话。在今年 2021年 3月份 会产生Common Law关系。现在的问题是EE已在今年 2021年 1月份 提交,伴侣在我之前也以 单身身份 提交了PNP,今后应该不会有互相 担保 的需求

      1)今年3月份到了后,需不需要申报 婚姻状况改变
      2)如果申报的话,我们没有可以提供的材料,租房合同上没有我的名字,也没有 有效的 joint account的一年记录
      3)如果不申报的话,在7月份申请 桥梁工签 可不可以继续维持单身状态
      4)特殊情况是:2020年12月份把我做为secondary holder,加入了我伴侣的银行账户,形成了Joint Account,此时我们没有Common Law 关系,后因为避嫌,账户于2021年1月初,亦 EE申请提交前 关闭了次账户。 请问这个记录会不会成为any evidence that will act against us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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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ingle RCICS
        single RCIC Staff
        最后由 编辑

        1、需要
        2、没关系

        1 条回复 最后回复 回复 引用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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