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论坛
    • ↔新生代主站(离开bbs)↔
    • 版块
    • 标签
    • 注册
    • 登录
    更多移民资讯、政策分析、项目介绍以及关于新生代,请访问新生代签证移民事务所。
    如果需要咨询、签约,请拨打1 (888) 622-6394(北美)或4006226394(中国)。通过论坛私信发帖联系新生代顾问的,请谨慎确认身份,以免上当受骗。

    省提名加600分以后, 配偶可以改选择“来加拿大”吗?

    移民
    2
    3
    1.8k
    正在加载更多帖子
    • 从旧到新
    • 从新到旧
    • 最多赞同
    回复
    • 在新帖中回复
    登录后回复
    此主题已被删除。只有拥有主题管理权限的用户可以查看。
    • 好
      好奇Lucky猪
      最后由 编辑

      请问原来EE入池选择的是配偶不来加拿大。 但是后来被省提名捞起来了, 现在省提名下来了, 可以加600分。 这个时候把EE里填的改成带配偶可以吗? 这样就会引起EE的分数变化(跟原来省提名捞起来时分数不一致), 这样有问题吗?

      1 条回复 最后回复 回复 引用 0
      • 好
        好奇Lucky猪
        最后由 编辑

        补充一下。 实际在省提名捞起之后, 又办了LMIA, 配偶也办了学历的ECA, 所以加上配偶, 加上LMIA之后, EE的分数是比原来省提名捞起来的时候还高的。 所以这种情况下可以把配偶改成陪同来加拿大吗?

        1 条回复 最后回复 回复 引用 0
        • Ethan RCICE
          Ethan RCIC Staff
          最后由 编辑

          这个一般保守的考虑,是带配偶不影响被邀请的eligibility和score的话,问题不大。

          1 条回复 最后回复 回复 引用 0
          • 第一个帖子
            最后一个帖子
          Powered by NodeBB | Contribu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