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大神们好,
我是FSW inland,AOR 2020年11月,今天收到了邮件要我交Schedule A。突然想起我在两年前申请学签时,IMM1294表格中Employment填过一段在国内的6个月的工作(帮一家早教中心写课)。由于只是on-demand的远程工作,并非连续的全职工作,也没有合同,既不能给EE加分,又不好核实,所以后面申请EE和PGWP时就都没有再提过这个工作了。
我的问题是:
- 现在我还需要在Schedule A里面填写这段工作经验吗?
- 如果不填会有什么麻烦吗?
- 如果填写,是否需要解释一下为什么申请学签时填了,后面申请EE和工签都却没提到?
非常感谢!!